黎平白茶与黎平白茶行业标准
黎平白茶,其外形挺直略扁,形状如兰蕙;色泽翠绿,白毫显露;叶芽如金镶碧鞘,内裹银箭,十分可人。冲泡后,清香高扬持久。滋味鲜爽,饮毕,唇齿留香,回味甘而生津。叶底嫩绿明亮,芽叶朵朵可辨。
白茶的味道突出特点[文]为鲜爽、甘甜、苦涩[章]度低,口感顺滑甘甜[来]、淡而清雅、香气馥[自]郁,氨基酸的含量更[黎]高。所以与普通的绿[平]茶相比,黎平白茶的[茶]氨基酸含量高出1-[叶]2倍多,而茶多酚的[网]含量则在10—14[文]%。
黎平白茶2020年[章]实施的行业标准,标[来]准编号:T/LPC[自]X 02—2020。本[黎]标准规定了黎平白茶[平]的术语和定义、分级[茶]和实物标准样要求、[叶]产地环境、要求、试[网]验方法、检验规则及[文]标志标签、包装、运[章]输和贮存。 本标准适用于黎平白[来]茶的生产、加工、销[自]售。
标准起草单位:黔东[黎]南州农业科学院、黎[平]平县茶叶产业协会、[茶]黎平县农业农村局、[叶]黎平县市场监督管理[网]局、贵州省黎平县侗[文]乡佳绿茶业有限责任[章]公司、贵州省黎平雀[来]舌茶业有限公司、贵[自]州省黎平源森茶业开[黎]发贸易有限责任公司[平]、贵州省黎平茗鑫农[茶]业科技开发有限公司[叶]、黎平县慧涛茶叶加[网]工厂、贵州省黎平侗[文]乡茶城有限公司、黎[章]平农林产业科技农民[来]专业合作社、贵州满[自]堂春农业发展有限公[黎]司、贵州省黎平县天[平]益家庭农场。
黎平白茶行业标准具体内容:
一、原料
芽叶完整、匀嫩、新[茶]鲜、无污染、无病虫[叶]斑、无非茶类杂物,[网]分为三个等级:
特级: 一芽一叶初展。
一级:一芽一叶、一[文]芽二叶初展。
二级:一芽二叶。
二、产品
品质正常,无劣变,[章]无异味、无霉变。不[来]含非茶类夹杂物,不[自]着色,不添加任何物[黎]质。
三、感官品质要求
应符合表1的规定。[平]
表1 黎平白茶感官品质特[茶]征
级别 外形 汤色 香气 滋味 叶底
特级 形似凤羽、自然、嫩[叶]绿鲜活 嫩绿、明亮 鲜醇爽 醇、鲜爽 嫩绿匀整、鲜活
一级 形似凤羽、自然、绿[网]鲜活 黄绿明、亮 鲜醇、尚爽 醇爽、较鲜 完整、鲜活
二级 形似凤羽、自然、绿[文]尚鲜活 绿尚明亮 清爽 醇和、较鲜爽 黄绿较完整、鲜活
四、理化指标
理化指标应符合表2[章]的规定,其它指标应[来]符合GB/T 14456.1 的规定。
表2 黎平白茶理化指标
项 目 特级 一级 二级
水分 (质量分数)/% ≤ 6.5 6.5 7.0
水浸出物(质量分数[自])/% ≥ 42.0 40.0 38.0
总灰分(质量分数)[黎]/% ≤ 6.0 6.0 6.5
粗纤维(质量分数)[平]/% ≤ 10.0 11.0 12.0
五、安全指标
1、污染物限量
铅含量限量应符合表[茶]3的规定,其他污染[叶]物限量应符合GB 2762的规定。
表3 黎平白茶铅含量限量[网]指标
指 标 单位 限 量
铅(以Pb计) ≤ mg/kg 3.5
2、农药残留限量
应符合表4规定,其[文]他农药残留限量应符[章]合GB 2763的规定。
表4 黎平白茶农药残留限[来]量指标
指 标 单 位 限 量
吡虫啉 ≤ mg/kg 0.2
草甘膦 ≤ mg/kg 0.5
虫螨腈 ≤ mg/kg 10.0
啶虫脒 ≤ mg/kg 0.2
联苯菊酯 ≤ mg/kg 2.0
茚虫威 ≤ mg/kg 2.0
六、净含量
应符合《定量包装商[自]品计量监督管理办法[黎]》的规定。
1、加工
(1)生产过程卫生[平]要求
应符合GB 14881的规定。[茶]
(2)加工场所
应符合DB52/T[叶] 634的规定。
(3)加工工艺
应符合DB52/T[网] 634的规定。
七、试验方法
1、感官品质
按GB/T 23776和GB/[文]T 14487的规定执[章]行。
2、试样制备
按GB/T 8303的规定执行[来]。
3、水分
按GB 5009.3的规定[自]执行。
4、总灰分
按GB 5009.4的规定[黎]执行。
5、水浸出物
按GB/T 8305的规定执行[平]。
6、粗纤维
按GB/T 8310的规定执行[茶]。
7、安全指标
按GB 2762和GB 2763的规定执行[叶]。
8、净含量
按JJF 1070的规定执行[网]。
八、检验规则
1、组批
以同一批投料生产或[文]同一批次加工过程中[章]形成的独立数量的产[来]品为一个批次。同批[自]次产品的品质和规格[黎]应一致。
2、取样
按照GB/T 8302的规定执行[平]。
3、检验
(1)出厂检验
每批产品均应做出厂[茶]检验,经检验合格签[叶]发合格证后方可出厂[网]。出厂检验的项目为[文]感官品质、水分、净[章]含量、标志、标签。[来]
(2)型式检验
型式检验项目为标准[自]中6.2~6.6规[黎]定的项目,型式检验[平]周期每年一次。有下[茶]列情况之一时,亦应[叶]进行型式检验:
a) 工艺或设备、原料有[网]较大改变,可能影响[文]产品质量时;
b) 停产后恢复生产时;[章]
c) 正常生产定期检验时[来];
d) 国家法定质量监督机[自]构提出型式检验要求[黎]时。
4、判定规则
(1)凡有劣变、有[平]污染、有异味者,该[茶]批产品判为不合格。[叶]
(2)本标准所规定[网]的产品质量要求的任[文]一项目不合格者,该[章]批产品判为不合格。[来]
(3)本标准所规定[自]的产品质量要求的全[黎]部项目合格者,该批[平]产品判为合格。
(4)对检验结果有[茶]争议时应对留存样或[叶]在同批产品中重新按[网] GB/T 8302 规定加倍抽样进行不[文]合格项目的复验,判[章]定结果以复验结果为[来]准。
九、标志标签、包装[自]、运输和贮存
1、标志标签
(1)标志
应符合GB/T 191的规定。
(2)标签
应符合GB 7718的规定。
2、包装
应符合GH/T 1070的规定。
3、运输
应符合NY/T 1999的规定。
4、贮存
应符合GB/T 30375的规定。保质期限为24个月。